根據第1272/2008號條例(EC),二異氰酸酯作為呼吸敏感劑第1類和皮膚敏感劑1類有統一分類。異氰酸酯在廣泛的行業和應用中用作化學積木,特別是在泡沫、密封劑和涂料中,特別是在整個歐盟。
經過正式磋商和討論,歐洲環境管理委員會向該委員會提交了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的意見。根據這些意見,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二相氰酸鹽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和混合物的成分,其使用或投放市場,對人類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委員會認為,這些風險需要在全工會的基礎上加以解決:1.
應向工業和專業用戶提供培訓的最低要求,而不影響成員國更嚴格的國家義務;2.
這一要求的信息應列入包裝。
應給予經濟經營者一段足夠長的時間,以適應新的要求。過渡期為3年,使有關勞動力能夠進行所需的培訓。
在條例第1907/2006號附件十八(REACH)中,增加如下條目:
74. 二相氰酸鹽,O = C=NR-N = C=O,R 具有未指定長度的芳烴或芳香烴單位
1. 不得作為物質使用, 作為2023年8月24日之后其他物質或用于工業和專業用途的混合物中的組成部分,除非:(a)
二氰酸酯的濃度單獨和組合重量低于0.1%,
或(b) 雇主或自營職業者確保工業或專業用戶在使用該物質或混合物之前成功完成關于安全使用二分之二氰酸鹽的培訓。
2. 2022年2月24日之后,不得作為其他物質或工業和專業用途的混合物作為物質單獨上市,除非:(a)
二甲酸鹽的濃度單獨和組合重量低于0.1%, 或
(b) 供應商確保向該物質或混合物的接受者提供有關第1(b)點所述要求的信息,并將以下陳述放在包裝上,其方式明顯不同于標簽信息的其余部分:"自2023年8月24日起,在工業或專業使用之前需要進行充分培訓"。
3. 就本條目的目的,"工業和專業用戶"指任何工人或自營職業工人自行處理二相氰酸酯,作為其他物質或工業和專業用途的混合物中或監督這些任務
的組成部分。
4. 第1款(b)點中提到的培訓應包括關于在工作場所控制皮膚和吸入接觸二相氰酸的指示,但不影響任何國家職業接觸限制值或國家一級的其他適當風險管理措施。這種培訓應由職業安全和健康專家進行,并具有相關職業培訓的能力。這種培訓應至少涵蓋:(a)
第5款第(a)款中所有工業和專業用途的培訓內容。
(b) 第5款(a)和(b)段的培訓內容,用于下列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