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30 日,采用堿性水解法分析紡織品中 PFAS 的新版標準 EN 17681-1:2025 正式發布。與舊版 EN 17681-1:2022 相比,新版標準的方法能夠分解氟化側鏈,從而使特定 PFAS 的檢出率顯著提高。
法國最新法案生效:
2026年起禁止使用PFAS
2025 年 2 月 27 日,法國第 2025-188 號《保護民眾免受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危害法案》正式施行。該法律嚴禁制造、進口、出口及銷售各類含 PFAS 的產品,并分階段落實。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化妝品、滑雪蠟及消費類紡織品和鞋類將被禁止(軍事人員或消防員用防護服、鞋類除外)。
2030 年起,禁令將擴大至所有紡織品(必要用途紡織品、維護國家主權且無替代方案的紡織品及工業用技術紡織品除外,具體清單后續法令公布)。
違反該法規者,可能依據《環境法典》第 L.521-18 條受行政處罰:正式通知后,最高可處 1.5 萬歐元罰款及每日 1500 歐元持續罰款,還可能被禁止進口、生產或投放市場,或被要求從市場撤回相關物質、混合物、物品、產品或設備。
美國新墨西哥州:
通用全面禁止產品中PFAS法案
2025 年 4 月 8 日,新墨西哥州簽署《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保護法》,成為繼緬因州、明尼蘇達州后第三個通過此類全面立法的州。該法律將分階段淘汰 PFAS 在各類產品中的使用,在全州范圍內分三階段逐步禁止銷售、供應、分銷含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炊具、食品包裝、牙線、青少年產品和消防泡沫中禁止使用有意添加的 PFAS;
2028 年 1 月 1 日起,禁令擴大至地毯 / 地墊、清潔產品、化妝品、織物處理劑、女性衛生用品、紡織品、紡織家具、滑雪蠟和軟墊家具等品類;
2032 年起實施全禁令,除環境改進委員會認定屬于 “當前不可避免用途” 或符合豁免條款的產品外,含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均不得在新墨西哥州銷售、供應、分銷。
2027 年起,在新墨西哥州銷售含有意添加 PFAS 產品的制造商,需向該州環境部(NMED)報告產品用途、含量、代碼等信息;2028 年起,未提交報告的制造商不得銷售相關產品。若信息已公開或與其他州共享,可豁免報告。
加拿大政府發布:
分階段禁用PFAS法案提案
2024 年 7 月,加拿大發布強制性通知,要求收集 PFAS 相關商業數據;同年 9 月,又發布咨詢文件,提議將 131 種 PFAS 物質納入國家污染釋放清單。
2025 年 3 月 8 日,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ECCC)聯合衛生部宣布,擬將 PFAS(不含含氟聚合物)納入 1999 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第 77 條附表 1 第 2 部分,公眾可在 60 天內反饋意見。此項監管措施將分三階段在工業和消費領域實施禁令。
第一階段:
重點針對高風險滅火泡沫,禁止所有當前未受監管的 PFAS 使用
第二階段:
分階段淘汰非必要PFAS必要場景
化妝品、天然保健品和非處方藥
食品包裝材料、添加劑和非工業食品接觸物品(例如一次性餐具)
住宅建筑材料(油漆、粘合劑、密封劑)
消費混合物,如清潔產品、蠟、拋光劑
紡織品(包括個人防護裝備,如消防防護服)
滑雪
第三階段:
解決工業應用中存在的技術挑戰問題
氟化氣體
處方藥(人類和獸類用藥)
醫療器械
工業食品接觸材料
采礦/石油等工業部門
運輸和國防設備
澳大利亞即將生效:
限制三種PFAS物質的使用
從 2025 年 7 月 1 日開始,澳大利亞有關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以及全氟己烷磺酸(PFHxS)這三種永久性化學品納入《工業化學品環境管理標準(IChEMS)登記冊》附表 7 的決定將正式施行。一旦被列入附表 7,就表明這些化學品被判定為會對環境造成最為嚴重的損害,甚至可能導致不可逆的后果,其管理級別是最高的。
然 PFAS 被列入了 IChEMS 登記冊,但這并不等同于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禁令。因為 IChEMS 只有在被各州或地區政府納入其地方法律后,才具備法律效力。而當前,澳大利亞的聯邦、州和地區在采納 IChEMS 這件事上,各自的進展有所不同。
我們秉承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以客戶為中心,高效統籌安排測試計劃,竭力縮短測試時間的周期,為客戶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詢檢測等服務。服務區域遍布廣東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珠海、清遠、惠州、茂名、揭陽、梅州、江門、肇慶、汕頭、潮州、河源、韶關及全國各地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訊科期待您的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