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美國環保署(EPA)通過聯邦公告發布了一項臨時規則,對《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8(a)(7)部分中關于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及含PFAS產品的數據申報規則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PFAS申報時間如下:
類別 | 原定開始申報時間 | 調整后開始申報時間 | 原定截止申報時間 | 調整后截止申報時間 |
小型物品進口商 | 2025.07.11 | 2026.04.13 | 2026.07.11 | 2027.4.13 |
其他制造商(含進口商) | 2026.01.11 | 2026.10.13 |
該延期規則作為"臨時最終規則",于2025年5月13日正式生效。公眾可于2025年6月12日前通過聯邦法規門戶網站提交意見,意見需注明文件識別(ID)號EPA-HQ-OPPT-2020-0549。EPA特別提醒,不得以電子方式提交被認為是機密商業信息(CBI)或其他受法律限制披露的信息。
PFAS申報延期調整原因:
EPA發現,在原定2025年7月11日的申報開始日期之前,無法就截止日期的延長進行通知和公眾評論,因為時間不足,EPA需要更多時間來準備申報應用程序以收集此數據,EPA正在考慮針對該規則的部分內容重新開放公眾意見征詢。延遲的申報日期可確保EPA有足夠的時間考慮公眾意見,并在提交期開始之前提出并最終確定對規則的修改。
PFAS申報背景說明:
2023年9月28日,美國環保署(EPA)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 8(a)(7)部分的要求簽署了關于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的申報和記錄保存要求的最終規則,2023年10月11日于聯邦公報發布,并在2023年11月13日生效。EPA要求自2011年至2022年期間,任何人制造(包括進口)或已經制造(包括進口)含PFAS的物質和混合物(包括物品),需要以電子方式報告有關PFAS用途、產量、副產品、處置、暴露、以及關于環境或健康影響的現有信息。2024年9月5日,EPA發布推遲開始報告的時間,將申報開始時間從2024年11月12日推遲到2025年7月11日。申報方式是使用EPA的Central Data Exchange(CDX)系統填寫并提交報告表,CDX系統鏈接為https://cdx.ep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