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無障礙指令于2019年6月7日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并于2019年6月27日生效。該指令的目的是將歐盟成員國之間關于特定產品和服務無障礙要求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一致,通過改進主流產品和服務的獲取方式,促進充分有效的平等參與,并通過最初的設計和隨后的調整來改進這些產品和服務,以滿足殘疾人的特殊需求。2025年6月28日以后,歐盟市場的產品和服務需要滿足指令要求。
指令適用
1、適用產品類別
消費者通用計算機硬件系統及其操作系統,包括臺式機、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但不包括主板、內存芯片、顯示器等單個組件。
自助終端,包括POS機、自動柜員機ATM機、售票機、值機柜臺和提供信息的交互式自助終端不包括作為車輛、飛機、船舶或機車車輛集成部件安裝的終端。
具有交互式計算能力的消費終端設備,包括路由器、網關、CPE等信息調制產品。
具有交互計算功能的消費終端設備,如電視、機頂盒等,用于獲取視聽媒體服務。
電子閱讀器,如訪問電子書文件的專用設備。
2、產品服務類別
電子商務服務,如產品官方網上商城等。
除提供機器到機器服務的傳輸服務外,電子通信服務包括適用于應對單個歐洲號碼“112”的緊急呼叫。
訪問視聽媒體服務的服務。
航空、公路、鐵路和水上客運服務的以下組成部分:網站、移動應用程序、電子票務和電子票務服務、運輸服務信息服務、歐盟互動自助終端。
個人銀行服務。
電子書及專用軟件。
3、服務類別的過度措施
撥打“112”緊急通信的要求最遲可延遲至2027年6月28日。
對于服務提供商,2025年6月28日前達成的服務合同可繼續有效,不得變更,直至到期,但不得超過5年。
對于服務提供商來說,在2025年6月28日之前合法使用的自助終端設備可以繼續提供類似的服務,直到達到經濟使用壽命,但自投入使用以來不超過20年。
4、不適用的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2025年6月28日前發布的預錄制視頻、辦公文件格式。
在線地圖和繪圖服務,其關鍵信息以無障礙數字方式提供。
2025年6月28日以后,符合檔案性質的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的內容將不再更新或編輯。
產品合格評定程序
1、制造商的義務
內部生產控制:制造商應履行本指令所要求的義務,并負責確保和聲明相關產品符合本指令的相應要求。技術文件:制造商應編制技術文件,以評估產品是否符合本指令中的無障礙要求。生產:制造商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生產及其監控過程能夠滿足技術文件和本指令中對于無障礙的要求。歐盟CE標志:對于符合本指令適用要求的每一款產品,制造商應貼上本指令中提到的歐盟CE標志。歐盟符合性聲明:制造商應為產品型號編制歐盟符合性的書面聲明。
2、所有產品的一般要求
信息提供要求:可以通過多種感官方式獲得;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現;以感知的方式提供等。
用戶界面和功能設計要求:當產品提供通信功能時,應通過多種感官實現;當產品使用語音時,應為通信、操作控制和定位提供語音和聲音輸入的替代;當產品使用視覺元素時,應為通信、信息顯示和操作提供靈活的放大、亮度和對比度調整功能,并確保與瀏覽界面的程序和輔助設備相互操作。
支持服務要求:支持服務(服務臺、呼叫中心、技術支持、轉移服務和培訓服務)應提供產品無障礙特性及其與輔助技術兼容性的無障礙通信信息。
包裝及產品說明書要求:包裝中提供產品無障礙特性的信息,應無障礙;如果可行,應在包裝上提供無障礙信息。如果產品本身沒有提供,通過其他方式提供的產品安裝、維護、存儲和處理說明應通過多個感官渠道獲取,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現,以用戶能夠感知的方式呈現給用戶。
第三方內容既不由相關經濟經營者資助、開發,也不受其控制。
3、所有服務的一般要求
確保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使用的產品滿足無障礙要求。服務運營信息提供要求:通過多個感官渠道提供信息,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現信息,以用戶感知的方式呈現信息,以文本格式提供信息內容等。網站和基于移動設備的服務要求以一致和充分的方式訪問,使其能夠感知、操作、理解和強大。支持服務應以無障礙通信模式提供服務可訪問性及與輔助技術兼容性的信息。
測試標準
滿足指令中的無障礙要求,采用協調標準EN 301 549測試,測試用例簡述如下:
Clause 5:產品一般要求,所有產品都需要評估和測試。
Clause 6:支持實時雙向語音通信功能的產品測試,如手機等產品。
Clause 7:測試具有視頻功能的產品,如電視、機頂盒等。
Clause 8:所有產品都需要評估和測試硬件相關的測試要求。
Clause 9:網頁測試要求,針對帶網頁的產品,如路由器等,還針對電子商務服務進行測試,如網上商城等。
Clause 10:非網頁文檔測試要求,對非網頁文檔進行測試,如產品電子說明書等。
Clause 11:軟件相關要求,如產品出廠自帶的移動應用程序等。
Clause 12:產品和服務的信息要求。